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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蒜鸟告了“蒜鸟”损失超亿元

admin 2026-05-13 04:06资讯 33 0

“蒜鸟”大战“蒜鸟”!武汉蒜鸟公司起诉同名商标侵权,称损失超亿元

武汉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武汉蒜鸟”)一纸诉状将“蒜鸟”商标的另一使用方告上法庭,索赔金额超过1亿元,这起因同名商标引发的侵权纠纷,不仅将“蒜鸟”这一品牌推上风口浪尖,也再次引发市场对商标保护与商业伦理的热议。

背景:“蒜鸟”品牌起家,突遭“李鬼”侵权

公开资料显示,武汉蒜鸟成立于2015年,主营业务为农产品供应链服务,聚焦大蒜、洋葱等农产品的采购、仓储、运输及销售,凭借“从田间到餐桌”的一体化模式,该公司迅速在华中地区站稳脚跟,年交易额突破5亿元,“蒜鸟”品牌也逐渐成为行业内“品质供应链”的代名词。

2018年,武汉蒜鸟成功注册“蒜鸟”文字及图形商标,核定使用类别包括第29类(食品)、第35类(广告商业)等核心业务领域,2021年起,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多家使用“蒜鸟”品牌的企业,其中一家名为“湖北蒜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”(下称“湖北蒜鸟”)的公司,业务范围与武汉蒜鸟高度重合,甚至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同名店铺,以低价、相似的产品抢占市场。

“我们接到不少客户投诉,说收到的货品质量参差不齐,甚至有霉变情况,最后发现都是‘李鬼’干的。”武汉蒜鸟创始人张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湖北蒜鸟不仅直接使用“蒜鸟”商标,还在宣传中刻意模糊与武汉蒜鸟的关系,让消费者误认为两者存在关联。“这直接导致我们的订单量锐减30%,品牌商誉严重受损,初步统计损失已超过1亿元。”

武汉蒜鸟告了“蒜鸟”损失超亿元

交锋:商标是否近似?侵权方称“巧合”

2022年,武汉蒜鸟正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湖北蒜鸟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,赔偿经济损失1.2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。

庭审中,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“蒜鸟”商标是否构成近似,以及湖北蒜鸟是否存在恶意侵权,武汉蒜鸟代理律师指出,“蒜鸟”为臆造词,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,经多年使用已具备较高知名度;湖北蒜鸟作为同地区同行业企业,理应知晓“蒜鸟”商标的存在,仍注册并使用相同名称,明显具有“搭便车”的主观恶意。

对此,湖北蒜鸟辩称,“蒜鸟”二字为行业常用词汇,大蒜种植中常以“蒜”为核心,“鸟”寓意“快速配送”,其使用具有合理性;且公司已于2022年注册“蒜鸟及图”商标,与武汉蒜鸟商标存在明显差异。“我们只是用了行业通用词,不存在故意侵权。”法院当庭指出,湖北蒜鸟的商标申请时间晚于武汉蒜鸟的商标注册时间,且其商标中的“蒜鸟”文字部分与武汉蒜鸟商标完全相同,在视觉和呼叫上均构成近似,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。

影响:损失超亿元,行业敲响警钟

据武汉蒜鸟提交的审计报告,自2021年湖北蒜鸟大规模使用“蒜鸟”商标以来,公司销售额连续两年下滑,2022年亏损达8000万元;因市场上出现“劣质蒜鸟”产品,品牌美誉度评分从85分降至62分,客户流失严重。“我们花了8年时间打造的品牌,差点被‘李鬼’毁掉。”张磊坦言,此次维权不仅是为了索赔,更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。

这起案件也引发行业对商标保护的重视,北京某知识产权律师表示,农产品供应链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,部分企业通过“傍名牌”“搭便车”快速获利的现象时有发生。“商标是企业商誉的核心载体,一旦被侵权,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,更可能动摇消费者信任。”他提醒,企业应尽早注册核心商标,并建立市场监测机制,发现侵权及时维权。

最新进展:法院一审判决,侵权方需赔偿8000万元

2023年10月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:认定湖北蒜鸟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判令其立即停止使用“蒜鸟”相关商标,赔偿武汉蒜鸟经济损失80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元,法院认为,湖北蒜鸟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、范围广,主观恶意明显,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对于判决结果,武汉蒜鸟表示“满意但将继续追偿剩余损失”,而湖北蒜鸟则表示将提起上诉。“我们坚信法律的公正,也会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”张磊说。

这场“蒜鸟”大战的结局,无疑为商标侵权者敲响警钟——在法治社会,任何试图通过投机取巧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,而对于企业而言,唯有尊重知识产权、坚守商业底线,才能在市场中行稳致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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